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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 管理工人兼水電工
註冊時間: 2003-12-14 文章: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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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7 , 14:32 文章標題: 2006【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籌備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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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籌備會公告
邀請加入「動物保護法修法民間版」發起團體
敬愛的動保夥伴:
由於每一個人鍥而不捨的努力,讓這次的嚴重虐貓事件,獲得了廣大社會的支持與對動物保護議題的重視;同時,龐大的民意壓力也讓官方在最短的時間內,回應了民間要求修「動物保護法」的呼聲,於昨日(8 月15)主動提出了官方的修正版本(雖然官方蜻蜓點水的修法回應,仍與現實動保的需求不成比例)。
原本,大家定於9月9日要共同籌辦一個【為無言的動物發聲】集會請願行動。但在不到一個星期的討論籌備過程中,有兩個發展讓大家重新評估局勢,而調整了行動--
1. 政治運動團體公告決定於9月9日,甚至於9月2日起即發起群眾包圍總統府和官邸,並說:「不排除有流血衝突及鎮壓可能」,由於後續發展難以逆料,而台灣目前又處於高度政治緊張的時刻。因此「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的媒體效應及社會觀感勢必受到影響,輿論或民意也可能會質疑行動時機的合理性。
2.行政院農委會8月15日已公布將修訂動物保護法,回應這次虐貓事件廣大民意對「虐待動物加入刑罰」的訴求,表示虐待動物成殘最高可處徒刑一年、嚴重犯行可在警察協助下,實施動物緊急救援,不受場所限制等。雖屬蜻蜓點水,但就是快速回應了民意訴求。
因此,所有愛護動物夥伴們擬上街頭請願的【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決定先暫緩,調整後的行動步驟如下,並積極進行中--
第一步:由於政府蜻蜓點水的修法無法反應對動保工作的落實,因此首要便是彙整出一個完整並嚴謹的民間修法版本。在立法委員蕭美琴及田秋堇委員助理許慧儀、羅桂美的協助下,目前我們已先提出基礎的「動保法修法民間版本(草案)」,除了邀請相關團體連署成為發起團體外,同時也將這份民間版草案(見附檔PDF)公布,希望各團體成員、支持者,及各界學者專家能提供意見,集思廣益。我們預計於9月11日前請各團體完成內部意見彙整,9月12日團體代表再召開一次彙整會議。9月中旬立法院開議後,將民間版送交上述兩位委員,由委員提案連署修法。在目前的版本中,重要或突破性法律概念,如公民訴訟、提升動物法律位階等,民間版目前並未列入,如蒙惠賜意見,請務必扼要說明理由,並盡量提出參考立法例或資料與來源。
第二步:在立法院本會期開議後,我們預計於10 月下旬邀集所有參予「發起修法的團體或關心人士」拜訪立法院各黨團,目的即在要求各黨團支持「動保法修法民間版」,希望各黨團能做成決議,要求黨籍立委支持在下會期前完成修法通過,屆時會再通知各團體,請所有「動物的朋友」再度展現力量,以電話、信件、網路等行動,遊說所支持的立委,投給動物保護法一票。
第三步,未來視修法進度,且台灣政治議題也稍和緩後,再研擬愛護動物夥伴上街行動--【為無言的動物發聲】。
【為無言的動物發聲】行動籌備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認養地圖、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貓咪論壇、髖關節狗友會敬邀
下載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民間版PDF
加入「動物保護法修正條文民間版」發起團體,請將下列資訊E-M至:free0511@ms36.hinet.net
發起單位全名: 聯絡人:
e-m: 電話:(辦公室) (手機)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
kt 在 2006-08-17 , 17:53 作了最後編輯, 共編輯過 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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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cat 老年喵-想當年.

註冊時間: 2004-11-01 文章: 3965 來自: 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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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7 , 17:27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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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這樣的資訊比起盲目的跟隨 更重要 _________________
貓咪不哭~ 分享愛滋貓照顧經驗及貓咪往生後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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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O 貓中途

註冊時間: 2004-06-15 文章: 3302 來自: 台北貓床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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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mi 幼幼喵-新誕生

註冊時間: 2005-08-08 文章: 3 來自: 小咪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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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8 , 00:02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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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可以轉載嗎? _________________
推推推~~我愛米克斯,支持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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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ㄉ貓 小幼貓-開眼囉

註冊時間: 2005-05-24 文章: 27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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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8 , 03:10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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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你們做的很好 給你拍拍手!!!
我一定支持你 加油!加油!!! _________________ 為無言的動物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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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f 管理工人兼喵天使
註冊時間: 2002-03-14 文章: 3423 來自: 鴨鴨-上帝先帶走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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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dbe 中年喵-大夥都好貓

註冊時間: 2006-07-30 文章: 434 來自: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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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8 , 14:34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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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力支持!
支持支持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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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da 老年喵-想當年.

註冊時間: 2003-01-05 文章: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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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8 , 14:43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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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動保法之外
請一併修改刑法中 將動物視為財產的規定
這樣才是根本之道
在網路上發現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的動物權宣言
也發現到李茂生教授的論文
超長∼∼∼@_@
沒時間看完
不過 把它cite上來
給大家參考
[url] http://animal.coa.gov.tw/resources/doc/a04_02.doc [/url]
這段話我覺得很棒
"反觀德國或法國等國家,其不僅是在刑法、民法上將動物視為是介於人與財物間的生物,除虐待動物是一種可以科處自由刑的犯罪外,在民事訴訟方面,特別是法國,其甚至於允許動物保護團體擁有當事人適格性,替動物向虐待牠們或棄養牠們的飼主(或其他人)要求侵權的損害賠償或扶養費用、庇護所收容費等40。也就是說,除非在更高層次的民刑法中規定動物的法人格或地位,擬制其(不同於人類的)權利,並予以其代理人提起訴訟的權利,不然僅憑國家行政權力運作所產生的利益,是絕對無法保護動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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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子媽 喵天使
註冊時間: 2003-06-18 文章: 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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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ㄉ貓 小幼貓-開眼囉

註冊時間: 2005-05-24 文章: 27 來自: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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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18 , 18:06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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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雖然無法全程參與 但是如果需要人手助陣 我是可以啦!
記得寄 伊妹兒 給我喔!! _________________ 為無言的動物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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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phyte 小幼貓-開眼囉

註冊時間: 2003-05-0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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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8-21 , 03:31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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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寵物販賣的部份,是否有可能仿照歐洲來修訂,貓與狗不能在寵物用品店裡販賣及展示,而必須到合格的繁殖廠來領養或購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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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s 小幼貓-開眼囉
註冊時間: 2006-09-14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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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9-14 , 17:39 文章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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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一定要一次修成和國外一樣標準,否則若只修符合台灣水準的半調子,
一定又是沒用地,台灣人是很會鑽漏洞滴,一定要修得很完善,若繁殖業者要
再嗆聲,我們就發動遊行和他他嗆,看是沒良心的繁殖業者多還是保護動物人
士多。-_-
家貓家犬也得控制繁殖唷!唉,居然我有親烕繁殖家犬要賣,真是很過分,結
果賣不出去不知怎樣了,他家還是當醫生,真是夠了,流浪狗一堆撿不完送不
完,居然還有這麼多人在繁殖在家生,不管是送養還是棄養,都真的很過分,
我覺得家貓家犬一定要規定結紮,否則不結紮的也得規定只要生了沒登記遭舉
報一律要重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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