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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地圖提出的最新修正建議(動物保護教育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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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內容
kt
管理工人兼水電工


註冊時間: 2003-12-14
文章: 1589

發表發表於: 2006-09-12 , 15:33    文章標題: 認養地圖提出的最新修正建議(動物保護教育增列) 引言回覆

增列建議 寫到:

增列之一條:
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依照本法第一條,積極辦理教育與宣導。

增列之二條:
前項應積極辦理之與宣導如下:
1. 動物保護教育之理念。
2. 飼養前之評估與考慮、習性認識、領養與購買之方法與注意事項,飼養後之飼養方式、基本福利與需求。
3. 防止動物過度繁殖之絕育。
4. 動物常見疾病、寄生蟲與健康宣導。
5. 動物傷害、虐待之防治與舉發方法。
6. 防範動物走失及協尋方法。
7. 無法飼養動物時之處置。

增列之三條:
直轄市、縣 (市)政府主管機關得選任熱心推動愛護動物之民間團體成員及個人,任命其為愛護動物教育推行員,其為無給職。

增列之四條:
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主管機關、推行愛護動物之公益團體、獸醫師團體等相關團體,得組織愛護動物教育推行委員會。討論愛護動物教育推行員的任命與其活動推行的相關事宜。
愛護動物教育推行委員會之活動推行,直轄市、縣 (市)政府主管機關應予以配合。
愛護動物推行委員會之設置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公告之。



說明 寫到:
因應農委會動物保護處組織條文之修訂推動,並有鑑於國人對於動物保護之意識尚處於萌芽階段,主管機關於動物保護之作為,首先需以動物保護教育重要推動工作。以普及國人動物保護知識,並藉此提昇國民水準至先進國家之林。

參考法規:
性侵害防治法
菸害防治法

可將積極參與動物保護之教育與宣導之團體與個人任命為愛護動物教育推行員之正面肯定之榮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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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
管理工人兼水電工


註冊時間: 2003-12-14
文章: 1589

發表發表於: 2006-09-12 , 15:37    文章標題: 引言回覆

認養地圖將把動物保護教育之部份,與加入刑罰、虐待、繁殖買賣業管理等,列為重大推動項目。

畢竟,國人對於動物的認識尚在萌芽階段,我們也希望主管機關能夠領導國民,教育國民對動物的認識及生命教育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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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is
小幼貓-開眼囉


註冊時間: 2006-09-14
文章: 18

發表發表於: 2006-09-14 , 17:08    文章標題: 引言回覆

kt 寫到:
認養地圖將把動物保護教育之部份,與加入刑罰、虐待、繁殖買賣業管理等,列為重大推動項目。

畢竟,國人對於動物的認識尚在萌芽階段,我們也希望主管機關能夠領導國民,教育國民對動物的認識及生命教育之概念。


嗯..對..像大學有服務教育的課程,希望也能將關懷流浪動物納入課程中。 icon__msn0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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